论主客,后举我为尊。
旗底(辛本、川本作「低」)住坐并为主,先身行者号为宾,此理甚分明。
入他国,我即论为(辛本、川本作「其」)宾。
若是他来攻我寨,我为主(辛本、川本作「宾」)者汝为宾(辛本、川本作「尊」),此理合天文。
凡占《易》,先论六亲方。
大煞彼乡(辛本、川本作「大谨五乡」)比和克,应杀世主总漂扬,官鬼子孙量。
彼与我,子鬼取为先。
子孙旺相吾军胜,鬼爻囚死彼(辛本、川本作「復」)遭愆,反此亦如然。
世为我,应象便为他。
世克应兮当我胜,应爻克世我无家,比者各安家。
内卦我,外卦属他邦。
内克外时无大损(辛本、川本作「攒捷」),子孙发动急旋(辛本、川本作「施」)张,大战我军强。
官爻动,却在内爻兴。
若在子孙傍发动,未(辛本、川本作「虽」)来攻我不曾赢,彼败怎回程?
(凡占战,世为我,应为他;内为我,外为他;子为我,官为他;比和者吉。
)。
子孙动,有气甚分明。
我若撃他全获捷,他来攻我败无门,我将立功勋。
占贼信,官鬼上二爻。
无气动居爻五六,虽然已动不相遭,贼众自(辛本、川本作「再」)回巢。
占贼信,鬼发内三中。
或是官爻生有气,贼军来速在逡巡,急备点三军。